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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信兴金属回收加工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2021-07-0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走》(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第十一条(二)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相关要求,现将清远市清城区信兴金属回收加工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迁改扩建项目(一期)及其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信兴金属回收加工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珠江村(北江工业园内)清远市兴域铝业厂内
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信兴金属回收加工有限公司
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 139266722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